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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检察院:检察蓝绘就生态长卷 法治护航林木飞鼠共生新篇

青山不语,却承载万物生机;法律无声,却守护生态安宁。近日,礼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烟霞、昭陵、叱干等多个乡镇,集中开展以林木、野生动物保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乱砍滥伐林木和非法捕猎、交易野生动物的法律风险,强调林木资源保护与合规动物养殖的重要性,为乡亲们送上了一堂堂生动实用的法治课。

以案释法:敲响生态保护警钟

“一棵树长大需要十几年,砍倒它只需要十几分钟,但带来的生态损失和法律后果却可能影响深远。”在昭陵镇皇城村的普法现场,张凌钧副检察长语气恳切而严肃。随后,检察干警们结合各自的部门工作职责,深入浅出地向大家详细讲解了林木保护相关的典型案例及法律法规,详细解读了法律中关于盗伐、滥伐林木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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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人未经许可砍了不属于自己承包山林的几棵大树想盖房,结果不仅树被没收,还被判了罚金,差点要坐牢。”检察官通过鲜活案例,让乡亲们瞬间明白了“砍自家山头的树也可能犯法”的道理,更深刻理解了林木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检察官讲得太透彻了!以后动斧头可得先掂量掂量,得按规矩办事!”一位村民感慨地说道。通过这样的以案释法,法律的红线在乡亲们心中愈发清晰。

聚焦飞鼠:探寻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平衡之道

在礼泉,飞鼠养殖是一项特色产业。然而,许多村民对飞鼠保护存在认知误区。此次普法活动,检察官们着重为大家拨开迷雾:“保护飞鼠,并非禁止利用,而是要用科学养殖替代野蛮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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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鼠虽未被列入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名录,但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即“三有动物”),私自捕捉、买卖野生飞鼠仍属违法,但经审批许可后可开展人工养殖。

检察官提醒道,“持证经营是前提,村上的养殖户需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养殖相关的许可证,并配套专用饲料基地(如侧柏林)。同时,严禁随意采伐野生林木。”

宣传现场,检察官们通过清晰界定法律边界、普及规范养殖知识,助力乡亲们守护好这些山林中的“滑翔精灵”。让村民们认识到,保护飞鼠不仅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更是守护家乡山林生态链健康完整的关键一环,让生态资源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绿色财富”。

答疑普法:法治意识扎根乡村田野

此次系列普法活动形式丰富多样。除了集中宣讲,检察干警们还向群众发放了约500余份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在村头设立法律咨询点,面对面为乡亲们答疑解惑。林地权属如何界定?采伐审批流程怎么走?遇到破坏行为怎样举报?面对村民们提出的一个个实际问题,检察官们耐心细致地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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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尾声,检察官们语重心长地叮嘱:“树不能乱砍——采伐需审批,公益林严禁破坏;鼠不能乱抓——野生必保护,养殖要持证!守护绿水青山,既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更是为子孙后代谋福祉。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也希望大家都能成为生态保护的卫士!”

当“检察蓝”穿梭在乡村的阡陌之间,他们不仅是法律的宣讲者,更是生态保护理念的传播者。此次普法活动,如同一颗颗法治种子,播撒在乡村田野。通过聚焦林木保护与飞鼠养殖,以案例讲法、精准普法,有效提升了村民的生态保护法律意识,营造出“保护生态光荣,破坏资源可耻”的浓厚氛围,为乡村振兴的绿色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进一步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屏障。(李帅)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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