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排污单位环境管理责任,规范排污许可执行与自行监测行为,根据《2025年榆林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排污许可证后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并于5月-6月,组织开展了半年度排污许可证后质量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由神木市环境监测站牵头,从局、队、站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技术规程》和排污许可证具体要求,在神木市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中抽取21家单位开展了自行监测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紧扣排污许可管理与自行监测关键环节。一方面,核查自行监测的规范性,包括监测点位、指标、频次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监测数据上传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以及委托监测机构资质、报告原始记录等,确保监测全过程有章可循;另一方面,检查排污许可发证及登记质量,重点排查“应发未发”“应登未登”情况,以及执行报告、排污许可台账填报情况,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现场打分,通过以帮促改、以改促效,现场答疑、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解读等方式,对企业在履行排污许可相关职责中遇到的问题、难点进行了技术指导与帮扶。
此次专项检查以附件形式配套《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内容基本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表》,通过标准化表格细化审核要点,提升检查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下一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将持续跟进检查结果,督促问题整改,以严格监管推动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助力神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供稿: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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