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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法院:“四环工作法”+“12331”模式 枫桥经验茶山实践结硕果

5月9日上午,紫阳“茶山枫桥”暨社会治理创新研讨会在紫阳法院富硒茶司法服务中心召开。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汪世荣与紫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童兴林共同发布研究成果。安康中院民一庭庭长黄侠、紫阳法院分管法庭工作院领导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课题负责人王斌通详细回顾了两项研究成果的形成过程。他提到,课题组在深入调研、广泛交流的基础上,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总结工作经验,最终提炼出了具有紫阳特色的“四环工作法”和“12331”工作模式。这两项研究成果全面总结了紫阳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做法和经验。

汪世荣在点评中指出,紫阳法院“枫桥式工作法”及蒿坪中心人民法庭的“12331”工作模式,是新时代人民法院践行“枫桥经验”、创新社会治理的生动写照。这两项成果不仅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更展现出了人民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的智慧与勇气。汪教授强调,两项研究成果接地气、得民心、有水平,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紫阳实践经验的可复制、可推广提供了有力支撑,是非常优秀的院校合作成果,双方合作基础扎实、前景广阔。

童兴林表示,由西北政法大学课题组精心撰写的两项研究成果,紧贴茶山实际、紧贴群众司法需求,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紫阳实践经验的可复制、可推广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紫阳法院要从“预防化解”四字努力推进“枫桥经验”茶山实践持续深入,即矛盾纠纷由诉后预警向事前预见努力、矛盾纠纷由诉中控制向事前防范努力、矛盾冲突由诉中感化向事前消化努力、同类纠纷由诉中调解向事前破解努力。

两项研究成果

《创新打造特色鲜明的茶山枫桥“四环工作法”——紫阳县人民法院“枫桥式工作法”研究报告》(即一书一报一函,建强诉源预防环;多元联动调解,畅通诉前疏导环;品牌建设联通,完善诉中治理环;执行普法融合,优化诉后修复环)和《紫阳县人民法院蒿坪中心人民法庭创新“12331”工作模式助力富硒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即一员下沉、两站协同、三中心联动、一书一报一函、一基地育才)。

(董以旭)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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