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冯某某把钱已经给我还完了。”一日早晨,原告常某某主动给旬阳市法院神河法庭干警发来消息。无独有偶,当日下午,另一案件的被告杜某某拿着履行凭证来到法庭说:“法官,我们这个案子的钱还完了,连本带息都还完了,这是银行给我出具的凭证,请你看看······”
常某某与冯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远在甘肃的常某某将起诉材料邮寄至神河法庭,经审查,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法庭干警认为调解是该案的“最优解”,遂第一时间联系被告,通过微信群组织调解。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债务分期履行的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经过法庭干警督促,被告冯某某虽经济仍有困难,但积极筹款主动将案涉标的款清偿完毕。
拿着还款凭证到法庭说明履行情况的是原告某银行与被告杜某、杜某某、王某某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判前调解、判后释法说理,该案判决后不到10日,被告杜某某就拿着还款凭证来告知法庭案涉款项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这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在调解、判决后能够克服种种困难,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自觉担当,实现了法院和当事人的“双向奔赴”,为营造诚信社会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的表率作用。为这些主动履行的行为点赞!好样的!(代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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