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民主法治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保密法 筑牢护密“检防线”

为切实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增强干警的保密意识,7月4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新修订《保密法》重点解读培训会,全体干警参加。

9D2A2417

会上,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贾文娟从《保密法》修订颁布的重大意义、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新修订保密法的亮点等方面进行解读,重点申明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要求,并围绕单位涉密文件传阅、借阅、管理等方面,对保密工作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涉密文件相关要求作了讲解和说明,结合当前保密工作形势、工作实际情况和典型失泄密案例,详细讲解了保密工作基本常识和保密工作党纪法规等内容,针对日常工作中常见失泄密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系列举措建议。

9D2A2422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增强了全院干警对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了依法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自觉性、坚定性。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把学习保密法融入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把学纪与学法结合起来,推动纪法学习融合,教育宣传贯通,学深学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保密法》,依据新规定新要求,充分认识到自身肩负的保密职责,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时刻牢记保密要求,始终做到谨言慎行,居安思危,切实将保密工作要求贯穿到业务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坚决防范化解各类泄密风险隐患,以实际行动筑牢保密安全防线。

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宣传贯彻好新修订的《保密法》,不断适应新时代保密事业发展新要求,将保密工作贯穿检察业务工作始终,加强保密管理,规范保密行为,推动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保守国家秘密的法治观念,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促使全体干警知密、懂密、守密,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不断提高“两识”水平,构建全员安全保密防护体系,为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贡献检察力量。(贾文娟)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