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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涉企财产执行检察监督

按照省检察院《关于开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与涉单位犯罪负责人依法适用假释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积极开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坚持专班统筹调度、内部一体推进、外部协同联动的方式,针对2020年1月至2024 年判决生效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工作开展过程中,该院案管和刑事检察部门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及时建立专项活动台账,并指定专人做好数据统计。同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通过与法院刑庭进行逐案核对、调取案件生效判决文书、调阅执行卷宗等方式进行监督核查,逐案逐人完成专项活动台账并及时上报市院。

此次专项活动,该院共核查相关案件3案17人,核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700余万元。下一步,该院将结合核查情况,全面进行分析研判,持续跟进相关案件,做实检察监督工作,助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郭炜 )

责编:张颖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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